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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政府為居民消費買單 將投放1億元消費券在餐飲、旅游住宿等領域

央視 | 2020-04-24 16:14:33

4月24日,記者從昆明市召開的統(tǒng)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fā)展第十五場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為對沖疫情造成的影響,昆明市委、市政府決定,拿出1億元,采取“政府為居民消費買單”的方式,在對受疫情沖擊較為嚴重的餐飲、旅游住宿、體育等領域發(fā)放消費券促進消費。根據昆明市委、市政府的統(tǒng)籌部署,由昆明市商務局牽頭擬制了《昆明市發(fā)放消費券實施方案》,對消費券發(fā)放事宜進行了明確。

此次消費券發(fā)放種類主要包括:旅游消費券、餐飲消費券、體育消費券、困難群體消費券、工會會員消費券等5大類。消費券資金總計1億元。其中,旅游消費券4500萬元、餐飲消費券4000萬元、體育消費券500萬元、困難群體消費券1000萬元。餐飲消費券著眼請市民“到店”就餐,提振信心、帶動消費,旅游消費券布局謀劃五一小長假、周末假期旅游休閑消費。

消費券發(fā)放時間定于2020年4月28日、29日、30日集中投放,使用時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

在昆明市注冊登記的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2020年5月20日前均可登陸云南省“一部手機辦事通App”(以下簡稱“辦事通App”)報名,按照消費券使用規(guī)則參加活動。旅游、餐飲、體育等3類消費券針對昆明市民公開搖號投放,每人每類消費券只能申領1張。困難群體、工會會員等兩類消費券針對特定人群發(fā)放。

個人和商戶領取消費券需要預約報名。其中,個人報名要求為:昆明市民從2020年4月25日零時起至4月30日中午12時,可通過“辦事通App”登錄,并完成個人實名認證。商戶報名要求為:注冊地在昆明市、已營業(yè)并愿意遵守活動規(guī)則的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實體店),2020年4月25日零時至5月20日24時期間,可下載并登錄“辦事通App”完成實名認證。

此次消費券的投放采用電腦搖號形式,2020年4月28日、29日、30日每日15:00開展集中搖號,由昆明市明信公證處監(jiān)督進行。搖號按照旅游、餐飲、體育三種不同類型的消費券分別進行搖號,搖號中簽結果通過“辦事通App”和昆明市明信公證處官網公布。

消費者獲取消費券后,可在報名成功的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實體店)進行消費,滿足消費券使用金額部分,消費券自動生效,抵價相應金額。每筆消費限用一份消費券,不可提現、不設找補,持券市民需在消費券有效期內(5月1日—31日)使用,逾期作廢。消費券僅供到店消費使用。結算時,總消費金額達到用券標準,持券市民出示消費券二維碼抵減消費金額。除政府發(fā)放的消費券外,如有其它企業(yè)、銀行活動消費券可與此券疊加使用,抵扣后消費金額可通過龍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寶、銀行卡、現金等方式支付。

市民、商家可通過12345市長熱線、12315平臺、昆明市明信公證處熱線0871-63311999、“辦事通App”服務熱線0871-63062830咨詢、反映、投訴消費券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相關問題。(總臺央視記者 李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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