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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zhí)迷不悟! “黃金大盜”葛金山潛逃21年終落法網(wǎng)

檢察日報 | 2020-11-10 09:28:41

時年36歲的他遭遇人生不順,便心生歹念卷走集團近70公斤黃金開始了逃亡生涯——

“黃金大盜”潛逃21年 歸案后仍不悔改

上個世紀90年代末,中國友誼集團公司業(yè)務五部經理葛金山卷走了集團價值550萬余元的近70公斤黃金,將黃金沉入天津水上公園湖中藏匿后,便開啟了潛逃之路。這些年,他從北到南,從東到西,躲躲藏藏,從一個國企骨干淪為亡命之徒,歸案后仍執(zhí)迷不悟。

2019年9月,潛逃21年之久的葛金山在新疆大漠中被抓捕歸案,這起當年震動京城的“黃金大盜案”重新進入人們的視野。2020年10月10日,北京市西城區(qū)法院對西城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葛金山貪污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貪污罪判處葛金山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60萬元。

突遇挫折,心生歹念

1979年恢復高考,葛金山當年考入南京大學經濟管理專業(yè),一時轟動鄉(xiāng)里。大學畢業(yè)后,他被分配至某部委計劃司工作,其間曾響應號召下鄉(xiāng)支教,個人事跡被樹立為先進典型,獲得了廣泛贊譽。

1993年,葛金山在機構改革中轉崗進入中國友誼集團公司(下稱“友誼集團”)。憑借著天賦與勤奮,他迅速完成了從機關干部到企業(yè)骨干的轉變,把工作干得有聲有色,并擔任了業(yè)務部門經理。當時,黃金屬于管控商品,經反復爭取,友誼集團從中國人民銀行獲得黃金的特許經營權。而這部分重要的業(yè)務,集團交由葛金山全權負責。

至此,葛金山的人生可謂順風順水,讓普通人欽羨不已。那到底是什么原因讓他甘冒風險而“盜金”潛逃呢?

按照葛金山的供述,在1998年這一年,時年36歲的他遭遇了人生“五大不順”:一是晉升不成,資歷比他淺的員工紛紛被提拔重用,而他則“原地踏步”;二是財運不濟,癡迷炒股的他傾盡積蓄購買的股票被套牢,價值幾近腰斬;三是情場失意,因父母不同意婚事,相處多年的女友離他而去;四是身體不佳,抑郁癥和長期失眠使他精神欠佳、疾病纏身;五是業(yè)務不順,他主管的黃金批發(fā)零售業(yè)務因政策變化,面臨被叫停的處境。

“各種原因之下就促使我心生歹念,想要弄一筆錢,然后撇家舍業(yè)的‘裸奔’。”葛金山事后坦露心跡。

意外頻生,沉金潛逃

葛金山提到的“裸奔”大計,其實就是打起了單位黃金銷售款的主意。

幾經思考,葛金山確定了兩家有意購買黃金的公司。他先答應向桂林某工藝品總廠出售70公斤黃金,待該公司將560萬元貨款轉至友誼集團賬戶后,葛金山用這筆預付款從中國人民銀行購買了70公斤黃金,并辦理了黃金提料手續(xù)。同時,他又私下向廣東某珠寶公司表示自己有70公斤黃金可以出售,但需要對方支付現(xiàn)金。

考慮到黃金重,葛金山提前讓遠在江蘇的表弟陳某與付某(另案處理)到北京幫忙。他將從銀行提出的69.98公斤黃金用報紙包好后裝入行李箱,準備按計劃與廣州某珠寶公司進行現(xiàn)金交易。誰想此時該公司突然提出要到友誼集團進行交易,并提出需要發(fā)票收據(jù)等全套手續(xù),葛金山一時措手不及,原定的“以黃金換現(xiàn)金,拿到錢后跑路”的計劃被迫擱淺。

思前想后,葛金山只能用“次日交易”的謊言穩(wěn)住對方,與陳某、付某攜帶69.98公斤黃金倉皇出逃。他們多次變換交通工具,輾轉奔向天津火車站??紤]到帶這么多黃金容易暴露,葛金山反復研究天津地圖后,決定將黃金沉入天津水上公園湖中。

當晚,葛金山前往水上公園考察了沉金地點,發(fā)現(xiàn)一個位置偏僻、人跡罕至的備用碼頭,他認為此地是個天然的沉金處。翌日一早,三人租了兩條船,一條船上放一半黃金,到達選定的地點后,兩條船劃到一起并排停放,三人將黃金合到一個行李箱中,再從兩船中間的縫隙小心沉入湖底。葛金山默默記下了沉金的位置:“距離岸邊五六米,距離碼頭七八步,歪脖柳樹樹葉一側。”

亡命天涯,終落法網(wǎng)

沉金之后,葛金山安排陳某、付某坐飛機去上海,自己則開啟了21年的逃亡生涯。在潛逃的前幾年,葛金山始終掛念著沉湖的黃金,不時潛回天津水上公園,租船到碼頭附近偷偷搜索,但無論他怎么擴大范圍,卻始終沒有找到黃金。

那時,葛金山意識到事情可能已經敗露,黃金應該已被撈走。在其沉金逃跑后不久,北京市西城區(qū)檢察院原反貪部門就接到了友誼集團的舉報,隨后便對葛金山以涉嫌貪污罪立案偵查并上網(wǎng)追逃。辦案機關以葛金山的表弟陳某、付某為突破口,經過一個多月的排查,就在天津水上公園起獲了黃金。

從東部的淮陰、南京,到西部的貴州、邊陲的新疆……二十多年來,葛金山一路躲藏,小心隱藏身份。身上帶的錢被他賭博揮霍殆盡之后,生活變得更加不如意。明知走投無路,但他也沒想過投案自首,一心只想繼續(xù)逃避處罰。最終,2019年9月他在新疆被當?shù)毓矙C關抓獲,后被西城區(qū)監(jiān)委“天網(wǎng)追逃”行動組押解回京接受調查。

2019年12月23日,葛金山涉嫌貪污一案調查終結,移送北京市西城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認真審查核實了事實和證據(jù),依法訊問了葛金山,進一步鞏固了葛金山的供述,聽取了辯護人意見。2020年1月29日,西城區(qū)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對其提起公訴。8月,西城區(qū)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庭審過程中,葛金山仍不知悔悟,當庭翻供,妄圖以偷換概念、避重就輕的方式為自己辯解,為逃避處罰做“最后掙扎”,檢察官充分結合在案證據(jù)進行了有力答辯。最終,法庭認可檢察機關的指控,葛金山得到了遲到二十多年但注定無法逃脫的懲罰。(簡潔 王丹鳳)

  • 標簽:葛金山,黃金大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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