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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賣課實為斂財 無錫濱湖區(qū)檢察院揭穿“精神傳銷”把戲

檢察日報 | 2020-12-01 08:55:30

“該類新型傳銷活動以心靈控制為主,屬于傳統(tǒng)傳銷的變種。但傳銷的本質(zhì)不變,建議從層級返利等方面入手,查實相關證據(jù)。”日前,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qū)檢察院應公安機關邀請參加案件分析會,檢察官章建在會上首先發(fā)言。

表面成立文化公司,宣稱帶領學員參透“生命奧義”,實則洗腦營銷、心理暗示、精神控制,以免費公益課為噱頭,引導學員購買天價付費課程等,葉子青等人共牟取暴利計1.2億元。

今年9月26日,濱湖區(qū)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葉子青、朱虎溪等8人依法批準逮捕。

名為賣課實為斂財

“基于中華傳統(tǒng)文化,研究為人處世的道理。”李女士最近諸事不順,一條微信朋友圈推文讓她眼前一亮。點開一看,覺得內(nèi)容很對自己胃口,加微信后,李女士報名參加了在無錫某大酒店開展的“五倫凈土”免費課。

“我老婆自從上了那個‘五倫凈土’課,家里事情也不管了,動不動連續(xù)三四天在酒店白天黑夜開會研討,說這樣心情好。還花幾十萬元買課,說當了合作人可以拿提成……”說起這個“五倫凈土”,李女士的丈夫就一肚子火。

經(jīng)調(diào)查,這個“五倫凈土”組織是以葉子青、朱虎溪等人為核心,以“五倫文化”名義開班授課,對外招收弟子,打著傳播佛教、道教宗教、儒家傳統(tǒng)文化的幌子,通過對學員心理暗示、精神控制,大搞個人崇拜、神化組織頭目,出售高價課程、以“超度”“改名”等借口大肆斂財。

2017年初,該組織在無錫濱湖成立公司,采用市場部對外發(fā)展、學員互相介紹、合作人拉人頭等方式,先發(fā)展會員參與免費公益課,再通過課程對會員洗腦。以合作人發(fā)展下線形式擴大組織規(guī)模,設置層級返利方案,形成了上下層級傳銷組織模式。其間,累計發(fā)展合作人100余人,學員1000余人,學員繳納合作費4000余萬元,騙財達1.2億余元。

辦案檢察官說,事實上所謂賣課只是幌子,靠遠高于市場價的法衣、法器等周邊產(chǎn)品和數(shù)目可觀的“入門費”斂財,才是這個“精神傳銷”組織的真正目的。

揭穿“師尊”真面目

無錫警方陸續(xù)接到被害人報案后,很快立案偵查。而葉子青等人被抓獲后矢口否認自己是傳銷組織,稱開辦公司招收學員開展有償課程、銷售周邊,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

為此,辦案檢察官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從同案犯供述、被害人陳述、組織財務流水等證據(jù)入手,著重抓住公司發(fā)展模式、按人頭返利運行模式、騙財主觀故意等關鍵環(huán)節(jié)進行突破,揭開了葉子青、朱虎溪等人的謊言。

案情分析會上,檢察官總結比對了一系列精神傳銷常用手段,如打“心靈培訓”旗號,以心靈暗示、催眠洗腦等方式對學員精神控制,使學員獲得精神滿足后,以發(fā)展新學員作為帶人“脫離苦海”途徑,不像傳統(tǒng)傳銷一樣單純依靠層級返利來驅動銷售等。如無錫公司宣講運勢分析、養(yǎng)生等所謂免費公益課,同時也宣傳介紹后續(xù)付費課程。以8至9人為一圓桌小組,市場部員工是每組的“伴讀”或“家長”,白天“陪讀”,晚上“復習”,以答疑解惑、督促學習為名,實為鼓動學員購買付費課程。

講課時,該團伙稱葉子青為“師尊”,并將其神化為“釋心如來”,可加持能量“天賜神名”,跟著“師傅”“師尊”可以成仙等等,特別青睞家庭不美滿或者身體欠佳的人群,對學員投其所好,心理暗示加上精神控制,蠱惑了不少人。

在辦案檢察官建議下,公安機關加強審查“洗腦”內(nèi)容、發(fā)展模式等關鍵特征,最終確定該組織是以弘揚傳統(tǒng)文化為名的非法傳銷組織。今年9月23日,公安機關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將該案向檢察院提請審查逮捕。

認定“精神傳銷”層級

“我們公司返利層級都不超過兩級,不是傳銷。”面對辦案檢察官的審訊,葉子青、朱虎溪等人刻意從傳銷層級、返利方式上規(guī)避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犯罪構成。

對此,辦案檢察官早有準備。早在案件受理后,便召開員額檢察官案件分析會,以圖表、PPT演示等方式匯報案情,進一步厘清犯罪事實、完善證據(jù)鎖鏈,圍繞主要爭議焦點,完整還原案件基本事實,及時確定了組織運營模式,以客觀證據(jù)界定傳銷組織犯罪構成,包括洗腦內(nèi)容、層級架構、返利模式、人員分工責任等。審訊時劃分重點,結合整理在案證據(jù),辦案檢察官發(fā)現(xiàn),該組織發(fā)展下線為招徠“合作人”,學員從10萬元到50萬元分四個等級繳納合作費,即成為“合作人”,雖然“合作人”可獲取課程免費名額、購買產(chǎn)品額度及發(fā)展下線提成,但絕并非等價交換,課程及商品價格畸高,仍屬變相“入門費”。

2019年底,葉子青等人調(diào)整了返利模式,新模式下,30萬元到50萬元級別的“合作人”,發(fā)展直接下線、間接下線均可以獲得提成,返利層級特征更為明顯。

“你們以發(fā)展下線方式不斷傳播,屬于‘精神傳銷’有害培訓的一種。即使有意規(guī)避了刑法規(guī)定的三級返利傳銷模式,比傳統(tǒng)傳銷模式更隱蔽、更不明顯,但你們組織傳銷的性質(zhì)是不變的。”面對提審時檢察官有理有據(jù)的駁斥,犯罪嫌疑人懊喪地低下了頭。

目前,無錫市濱湖區(qū)檢察院通過梳理資金賬戶,及時查扣涉案財物,追贓挽損,已先后凍結查封價值上千萬元的資金、房產(chǎn)、車輛等。(郭筱琦 章建)

  • 標簽:精神傳銷,賣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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