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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文旅局通報稱導游威脅游客人身安全視頻:屬實,決不姑息

央視新聞客戶端 | 2020-12-25 09:47:50

12月23日,昆明市文旅局通報稱導游威脅游客人身安全視頻屬實,對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行為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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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件爆出引起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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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這件事經過是怎樣的?我們往下看。

12月23日,有網友爆料,云南昆明一名導游在旅游大巴車上講解行程時,威脅游客人身安全。

 

導游稱:“我是脾氣不好,我針對起你來的時候,會讓你終身難忘。”該網友表示,當時車上一車姑娘,沒人敢反抗。

12月23日,經昆明市旅游執(zhí)法人員初步調查核實,視頻反映情況基本屬實,視頻中導游為郭某某(帶團時未佩戴導游證,導游證號:EC9xxxxx;所在機構:麗江市旅游協(xié)會),該旅游團組團社為蘇州市某旅行社,地接社為云南陽光旅游集團有限公司。

針對此情況,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昆明市旅游監(jiān)察支隊迅速作出反應,文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對此事件繼續(xù)進行調查,依法處理,相關情況將在調查處理結束后在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門戶網站公布結果。

然而,游客跟團游強制消費事件屢禁不止。上述的“脾氣不好的導游”并非個案。

“最低2千,別讓我去廁所逮”

近日,一游客稱花4千多元報團蘭州吉途旅游,被導游強制買玉引發(fā)熱議。

 

游客稱,出發(fā)時說會進購物店,不強制買,結果被盯著要求消費,最低2千元。有網友致電該旅行社負責人,遭到辱罵。涉事導游稱,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
  “你的相機不行,我的一萬三”
  12月13日,湖南湘西。游客在鳳凰古城內游玩時租當地特色服裝,租完后卻被告之不允許自己拍照,只能讓商家拍照。

12月13日,湖南湘西。游客在鳳凰古城內游玩時租當地特色服裝,

 

游客對此質疑,稱這是霸王條款,游客租衣服就是為了自己拍照的。而商家稱游客的相機不行,自己的相機“一萬三”,不讓商家拍就把租的衣服脫掉。

對于類似“強買強賣”“霸王條款”的事件,有網友表示:風氣要改一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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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網友表示:哦,做好不容易,搞臭分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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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選擇跟團旅游看中的是省事,免了自己花心思做行程規(guī)劃,而在跟團旅游中,我們如何“避坑”呢?

出現強制消費時,我們又該怎么做呢?

1 選擇很重要

在選擇旅游團的時侯,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只是去看旅行團的廣告,要學會在網絡上搜索一下網友們對該旅行社的評價怎么樣。

2 學會巧妙避開強制消費

當導游在講述景點時,要注意聽有沒有購物這種帶有商業(yè)氣息的詞語,如果有這種詞語,要馬上向導游反應,說自己想要多逛逛該景區(qū),或者是暫時脫離一下團體。

3 注意留下證據

如果沒有避開強制消費的話,那就既來之則安之,隨旅行團進入消費景區(qū),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態(tài)度不要過激,不要與景區(qū)內的工作人員發(fā)生沖突,一定要留下證據,例如:拍照和錄音。如果是在旅途中受到強制消費的話,一定購物的小票要保留好,可以在購物結束后,進行舉報和反應。

4 向相關部門舉報

拿到購物證據后,不要向導游反應,也不要向旅行社討說法,要向相關部門舉報,舉報時,一定要有證據,舉報的時間要等到返程后。

5 提前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

上網提前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在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時,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使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損害。只有了解了相關的知識,才會更好的保護自己。使自己的權利不受到傷害。

  • 標簽:昆明,導游,威脅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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