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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將實施接受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改革措施

法制報 | 2021-03-30 16:34:14

記者今天從北京市公安交管局獲悉,3月30日起,北京將實施接受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改革措施。駕駛員通過網(wǎng)上學習并考試合格,可進行減分,一次減免1分,一個記分周期累計最高減免6分。

據(jù)介紹,“學法減分”主要有3種減分途徑,即參加網(wǎng)上學習考試減分,參加現(xiàn)場學習考試減分,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減分。鑒于疫情防控特殊情況,北京目前只開通網(wǎng)上學習考試減分途徑。凡持有北京公安交管部門核發(fā)機動車駕駛證且符合申請條件的駕駛人,注冊并登錄“交管12123”APP,通過“業(yè)務中心”的“學法減分”模塊,完成網(wǎng)上學習且考試合格的,一次可減免1分,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累計最高減免6分。本記分周期內(nèi)有兩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計記分已達到12分等7種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請。

據(jù)悉,參加網(wǎng)上學習,需在3日內(nèi)累計學滿30分鐘,每次學習時間不少于5分鐘,完成學習后在7個工作日內(nèi)申請參加考試。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1分。考試不合格的,可以在24小時內(nèi)補考兩次,逾期或補考不合格的需重新申請學習。

北京市交管局表示,機動車駕駛人在“學法減分”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情形的,經(jīng)查證屬實的,將作廢駕駛人記分周期內(nèi)學法減分記錄,恢復已減免記分,并列入黑名單庫,在3個記分周期內(nèi)不再允許參加學法減分,公安機關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交管部門提示,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減免記分條件的,在駕駛人現(xiàn)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而不是在處理交通違法行為時作不記分處理。(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雪泓)

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問題解答

一、哪些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北京參加學法減分?

答:

持有北京公安交管部門核發(fā)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不區(qū)分駕駛證準駕車型,也不區(qū)分是否為營運車輛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累積記分未滿12分且符合申請條件的,都可以參加學法減分,并按照其最高準駕車型參加相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

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學法減分:

1.在本記分周期內(nèi),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的;

3.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nèi),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4.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nèi),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5.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6.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guī)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

7.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

二、學法減分的途徑及規(guī)則是什么?

:目前,我市僅開通通過網(wǎng)上學習考試減免記分。機動車駕駛人注冊并登錄“交管12123”APP,通過“學法減分”模塊,參加網(wǎng)上學習(3日內(nèi)累計學滿30分鐘,每次不少于5分鐘)且經(jīng)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1分,不涉及罰款減免,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累計最高減免6分。

三、參加學法減分有次數(shù)限制嗎?

:沒有次數(shù)限制。但是,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減免記分分值達到6分后將不能繼續(xù)參加學法減分。

四、學習滿30分鐘就可以申請考試一次,那么連續(xù)學習幾個小時,然后連續(xù)申請幾次考試可以嗎?

:不可以。學習滿30分鐘之后,申請人可以選擇立即考試或者繼續(xù)學習。選擇繼續(xù)學習的,也只算作一次考試機會。一輪學習考試結束之后,申請人才能再進行下一輪的學習和考試,不能一次性累積學習時間來換取考試次數(shù)。

五、可以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嗎?

答:不可以。申請學法減分,必須在當前記分周期內(nèi)有記分,且沒有不能申請學法減分的情形。在當前記分周期內(nèi)沒有記分的,不能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

六、每個記分周期可以減6分,是否可以理解為每個記分周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

:不是。“駕駛證的記分提高到18分”是對“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改革措施的誤讀。減免記分是在機動車駕駛人現(xiàn)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不是在處理交通違法時作不記分處理,更不能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不能將“每個記分周期可以減6分”理解為將記分周期內(nèi)的滿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七、完成一次學習后,任何時間均可申請參加考試嗎?

:不可以。必須在完成學習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申請參加考試。

八、參加考試時長是多久?題目有多少?題型有哪些?答對多少合格?

:考試時間為20分鐘,每題答題時間最長60秒。系統(tǒng)將隨機從題庫中抽取20題,題型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答對18道題及以上為合格,答錯或者未答累計3題的,系統(tǒng)自動判定考試不合格并退出考試。考試未通過的,可以在24小時內(nèi)申請補考,補考以2次為限。

九、用手機學習或考試的時候接打電話,會影響學習或考試嗎?

:會影響。如果用手機學習和考試的過程中因接打電話或其他原因切換出當前界面,學習或考試將會被中斷。

十、還有哪些情況會導致學習或考試不通過呢?

:以下情形,也將導致學習、考試不通過:一是隨機抓拍時未采集到人像的;二是人臉識別比對未通過的;三是實人認證未通過的;四是從事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網(wǎng)上學習、考試無關活動情形的。

十一、對學習考試審核結果不通過有異議的如何處理?

:在收到審核結果后24小時內(nèi)申請復核。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nèi)復核完畢,并告知復核結果。

十二、對于因實人認證未通過導致考試成績無效的該怎么辦?

: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24小時內(nèi)申請復核。公安交管部門在收到復核申請后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復核,并告知復核結果,復核申請僅限一次。

十三、在學法減分過程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將會面臨什么樣的后果?

:將作廢駕駛人該記分周期內(nèi)學法減分記錄,恢復已減免記分,并將駕駛人列入黑名單庫;3個記分周期內(nèi),公安交管部門不再受理其學法減分申請;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十四、申請學法減分期間,駕駛人記分達到12分,是否可以繼續(xù)申請學法減分?

:不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需要按照規(guī)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并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fā)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xù)參加學習和考試。

十五、持有準駕車型A、B類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有記分記錄的,通過“學法減分”后記分為零,是否需要參加駕駛人審驗教育?

:不需要。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通過“學法減分”記分為零的,可免于參加本年度駕駛人審驗教育。

  • 標簽:教育,減免,記分,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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