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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冬奧知識產權保護,擅自制售“冰墩墩”將構成侵權

21世紀經濟報道 | 2022-02-14 20:55:02

2月14日,在2022北京新聞中心舉辦的全面加強冬奧知識產權保護專場新聞發(fā)布會上,圍繞當前涉奧圖片信息及衍生品的版權保護問題,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副局長(一級巡視員) 湯兆志表示,國家版權局嚴格按照我國著作權法規(guī)定和國際奧委會相關版權規(guī)則開展冬奧版權保護工作。

湯兆志指出,相較于2008年的夏季奧運會而言,本屆冬奧會更加重視侵權行為發(fā)生前的預防、預警,注重關口前移,在冬奧會開幕前通過開展宣傳活動、公示預警名單、平臺發(fā)布公告、開展自律公約等多種形式防患于未然。

目前冬奧賽事過半,從網絡監(jiān)測數據上看,保護工作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

截至2月12日零時,優(yōu)酷、愛奇藝、騰訊視頻、新浪微博、B站、抖音、百度等27個主要視頻、社交、直播及搜索引擎平臺,共接到各類權利人通知后刪除涉冬奧侵權鏈接32376個;按照國家版權局等6部門組成的冬奧會反盜版工作組的要求,通過自查主動刪除涉冬奧侵權鏈接227452個;各平臺因傳播涉冬奧侵權內容等情況,處置各類賬號3363個。在此基礎上,關閉了39個境外非法網站,依法處置了52個涉嫌非法傳播涉冬奧內容的境內網站(APP)。

與此同時,我國也加強了對傳統(tǒng)侵權盜版問題的查處。近期,北京快偵、快訴、快判一起制售盜版冬奧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4萬元,成為全國首例侵犯北京冬奧吉祥物形象著作權刑事案件。

同時,面對公眾和媒體都很關注的涉冬奧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版權問題,湯兆志指出,從版權角度而言,除了法律特別規(guī)定如《著作權法》規(guī)定的為個人的學習、研究、欣賞而使用作品,或者為了新聞報道,媒體中不可避免的再現(xiàn)作品的內容等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其他未經許可的著作權意義上的使用行為,都可能構成著作權侵權。

例如,有的商家未經權利人許可,擅自生產玩具、玩偶或者將其用于服裝、玩具等周邊衍生產品的行為,都可能觸犯著作權版的有關規(guī)定,構成侵權。損害公共利益的,還將會受到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下一步,國家版權局將會同相關部門,繼續(xù)深入推進冬奧版權保護集中行動。我們也歡迎國內外權利人就相關的侵權盜版問題,直接向中國的版權執(zhí)法部門投訴舉報,我們將按照中國法律的規(guī)定,依法維護權利人的合法利益?!睖字颈硎?。

標簽: 知識產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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