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wǎng)訊(記者 邱德坤)5月16日晚間,和而泰發(fā)布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其聘請的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不過,該份法律意見書的標題,將“臨時股東大會”寫成了“臨死股東大會”。
隨后,和而泰修正了上述問題,法律意見書標題更正為“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關于和而泰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5月16日晚間,和而泰董秘羅珊珊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個不太方便說,我現(xiàn)在正在跟那邊的律師溝通中?!?/p>
和而泰公告顯示,5月16日下午14:30,公司召開了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劉方譽、莊穎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進行現(xiàn)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