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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動態(tài)!“上門聽證”解心結 省檢察院公開聽證彰顯司法溫度

昆明信息港 | 2022-09-26 20:50:54

近日,云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光輝同志帶案下訪,在會澤縣檢察院主持聽證會,對省檢察院辦理的一起刑事申訴案件進行公開聽證。由于申訴人居住在會澤縣,省檢察院選擇“上門聽證”。經過聽證,申訴人徐某某當場表示不再申訴。


(相關資料圖)

聽證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人民監(jiān)督員、律師、醫(yī)生等7人擔任聽證員。原案承辦檢察官參加聽證,闡述審查認定的事實和法律依據(jù)。

聽證會上,云南省檢察院、西雙版納州檢察院、景洪市檢察院三級院承辦檢察官詳細介紹了辦案情況。2020年某天,申訴人徐某某與梁某某因為工錢結算問題在工地宿舍兩次發(fā)生爭吵,第二次爭吵過程中,徐某某左大腿部被刀子扎傷,經鑒定,徐某某的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以梁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移送審查起訴。景洪市檢察院審查認為犯罪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對梁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申訴人徐某某不服提出申訴,西雙版納州檢察院復查后認為原不起訴決定并無不當。申訴人徐某某仍不服,以應查清其受傷原因并追究梁某某刑事責任為由,向省檢察院提出申訴。

由于傷情過重,恢復速度慢,徐某某的工作生活受到了嚴重影響,“我接受不了這個事實,一直申訴就是想得到一個明確結果?!睘榱私忾_徐某某的心結,省檢察院及時召開公開聽證會,通過釋法說理化解徐某某心中的疑問。

“我的左大腿被扎傷是事實,刀傷不可能從天而降,請求省檢察院對該案件進行復查,懇請查明事實真相,判定案件責任?!?/p>

聽證會上,申訴人徐某某闡述了申訴理由、依據(jù)和請求,原案承辦檢察官陳述原案認定的事實、出示案件的相關證據(jù),認為申訴人徐某某受傷時,僅有其與梁某某二人在場,關于徐某某傷情是他傷還是自傷所致二人的陳述相互矛盾,且經退偵,確實沒有其他證據(jù)能印證二人的說法,原案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jù)鏈,無法排除合理懷疑,因此,才依法存疑不訴,該決定并無不當。

全面了解案情后,聽證員分別對案件的事實證據(jù)及爭議焦點進行針對性提問。在充分掌握了解案件基本情況和申訴理由、請求的基礎上,聽證員進行了閉門評議,聽證員代表發(fā)表了評議意見:

申訴人徐某某受傷的情況屬實,但原案證據(jù)不能形成證據(jù)鎖鏈證明其傷情形成的原因,且案件也無補充偵查的空間,檢察機關根據(jù)“疑罪從無”原則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正確,同時建議檢察機關根據(jù)案件實際情況及相關規(guī)定,推動對徐某某的司法救助。

經檢察官、聽證員的釋法說理,申訴人徐某某最后陳述時表示,接受聽證評議結果,不再申訴。他說:“經過檢察官的釋法說理,我對檢察機關的不起訴決定有了新的理解,檢察機關處理案件是要講證據(jù)的,是要有證據(jù)支撐的。我已經申訴兩年多了,家庭和生活都受到影響,我的家庭需要我,我不能再花費更多精力在這上面。希望檢察機關能夠幫我渡過這個難關,我相信隨著我身體的恢復和我的努力,生活會越來越好的?!?/p>

“相信”兩個字頻繁地出現(xiàn)在徐某某的發(fā)言中,檢察官通過真誠的溝通和釋法說理,把法理講透、把情理講通,得到了申訴人的理解和認同,讓他對檢察官為什么做出不起訴結論,有了“知其所以然”的深層次認識。這場聽證會,不僅解開了徐某某的心結,也讓徐某某感受到了司法的溫度,重新燃起對生活的希望。檢察機關以公開聽證的方式回應訴求、釋法說理,讓申訴人真切感受到了辦案中的公平正義,依法保障了案件當事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

會上,王光輝指出,檢察機關要多做釋法說理工作,做好“定分止爭”的下半篇文章,在檢察辦案的過程中綜合運用公開聽證、檢調對接、司法救助等有效手段,用心、用情、用力做工作,合法、合理、合情地解決當事人的訴求,要以“如我在訴”的責任心,盡最大努力化解當事人心中的“疙瘩”,達到案結事了人和的辦案效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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