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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同、蘇軾 在京城開封的交往

汴梁晚報 | 2023-08-07 09:18:01

北宋熙寧元年(1068年)七月,大文豪蘇軾和弟弟蘇轍為父親蘇洵服喪丁憂期滿之后,從家鄉(xiāng)四川眉山返回京城開封。朝廷任命蘇軾以殿中丞、直史館授監(jiān)官告院,兼判尚書祠部。


(資料圖)

熙寧三年(1070年)四月,大畫家、詩人文同到京城開封任職,知太常禮院,負(fù)責(zé)擬定朝廷、宗室禮儀制度等事務(wù)。文同(1018年~1079年),字與可,號笑笑先生,人稱石室先生,北宋梓州永泰縣(今四川省鹽亭縣)人。文同是著名的文人畫家,以畫墨竹聞名于世,“胸有成竹”這個成語就出自于他的畫竹理論。

蘇軾在陜西鳳翔工作時,便與文同一見如故,兩人結(jié)為了忘年之交。蘇軾對文同的德藝極為佩服,稱贊文同“詩一、楚辭二、草書三、畫四”,為文壇四絕。他虛心向文同學(xué)習(xí)書畫技藝,宣揚文同的繪畫理論,成為文同開創(chuàng)的中國文人畫派“文湖州竹派”的得力干將。

文同到京城任職,與蘇軾都居住在開封西岡。知己久別重逢,更加親密無間。他們時常往來,隔三差五就要相會。文同后來在《往年寄子平》詩中回憶他們這一時期交往的美好時光:“往年記得歸在京,日日訪子來西城。雖然對坐兩寂寞,亦有大笑時相轟。”兩人經(jīng)常聚在一起品茗閑話,有時也會寂寞對坐。這個時候,蘇軾總能找到玩笑話題,一陣侃大山之后,兩人又會大笑起來。

京城開封西郊,緩緩流淌著一條名為“二里”的小溪。小溪沿岸林木茂密、景色優(yōu)美。文同、蘇軾常常相約在溪邊漫步,或者騎馬順著溪流前行。他們信馬漫游,興致勃勃,樂此不疲,常常流連忘返。文同在《初入二里》詩中寫道:

樹色交山色,蟬聲雜水聲。

客懷殊不倦,信馬此間行。

就在當(dāng)年,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開始實行“熙寧新政”。伴隨王安石變法而來的是朝廷新黨勢力與舊黨勢力的激烈斗爭。蘇軾、蘇轍兄弟因為反對新法,淪為舊黨成員。當(dāng)時,文同已年過五十,歷經(jīng)了宦海沉浮,人情練達、不露鋒芒。然而,同樣在朝為官、時年35歲的蘇軾卻是年輕氣盛,往往不平則鳴,時時按捺不住內(nèi)心對新法政策的不滿。

文同雖然采取了“君子不黨”的超然態(tài)度,但仍然感受到了身邊政治風(fēng)暴的咄咄逼人。他決定離開開封這個政治斗爭的是非中心,到地方州郡去工作,于是向朝廷請求到故鄉(xiāng)蜀地任職。不久,朝廷批準(zhǔn)文同的請求,任命他以太常博士出知陵州(今四川仁壽)。

面對復(fù)雜紛亂的政治斗爭形勢,文同常常告誡蘇軾要謹(jǐn)言慎行、明哲保身。蘇軾不以為意,繼續(xù)對新法提出異議,終被新黨排擠,被迫外調(diào),出任杭州通判。這時,文同又寫詩告誡他:“北客若來休問事,西湖雖好莫吟詩?!比欢K軾并未在意文同的深謀遠(yuǎn)慮、苦口婆心,照樣寫詩作賦,張嘴即來,時時諷刺、挖苦新法。

到了元豐元年(1078年),文同奉朝廷之命擔(dān)任湖州(今浙江吳興)知州。故而世人尊稱文同為“文湖州”,稱其開創(chuàng)的墨竹畫派為“湖州畫派”。元豐二年(1079年)正月二十日,文同在赴任湖州途中,在陳州(今河南淮陽)病逝,享年61歲。文同的病逝讓親友們悲傷不已,蘇軾更是號啕大哭,接連幾天都傷心得茶飯不思。

隨后,朝廷又命蘇軾接替文同出任湖州知州。上任之時,按照慣例,蘇軾上書朝廷報告到任、謝恩。在這份謝恩表書中,蘇軾寫道:“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yǎng)小民?!币馑际俏揖筒环钆阈曼h那些得勢小人了,姑且到地方來管管牧養(yǎng)小民的雜事。正是這句話惹怒了新黨,他們于是緊抓不放,在蘇軾的詩文中尋章問句、曲意歪解,污蔑蘇軾不學(xué)無術(shù)、藐視朝廷、妖言惑眾和毀譽圣上。

御史臺彈劾蘇軾的奏章一封接一封,不斷送到宋神宗面前。神宗震怒,批示御史臺,立刻派人趕赴湖州抓捕蘇軾,將其強行押往京師受審。北宋著名的“烏臺詩案”爆發(fā)了(烏臺,即御史臺。漢代,因御史臺辦公地周圍廣植柏樹,終年烏鴉棲息,故稱御史臺為烏臺)。

在被押解前往京城的路途中,蘇軾日夜膽戰(zhàn)心驚、誠惶誠恐。他料定自己此去京城兇多吉少,不但頭上烏紗難保,搞不好連小命都會丟掉。蘇軾心急如焚、悔恨交加,甚至有了輕生的念頭。據(jù)他后來在《杭州召還乞郡狀》的文章中回憶:“過揚子江,便欲自投江中?!苯K究因吏卒看守太緊,而未能實施。

然而,蘇軾雖然悔恨自己言多必失、因詩獲罪,卻始終改不了他的文人天性——詩歌創(chuàng)作的沖動。在解押途中,他又是有感而發(fā),寫下一首短詩《吳江岸》:

曉色兼秋色,蟬聲雜鳥聲。

壯懷銷鑠盡,回首尚心驚。

時值初秋,層林盡染,涼風(fēng)習(xí)習(xí)。一大早,蘇軾就被吏卒喝罵著催促上路。他們行走在吳江岸邊,耳旁蟬聲夾雜著鳥聲,嘰嘰喳喳、無休無止,實在令人心煩意亂。此刻,往日欣賞宜人秋色的閑情逸致早已不見蹤影,油然而生的是“恨別鳥驚心”的凄涼。

對比文同的《初入二里》和蘇軾的《吳江岸》可以看出,蘇軾學(xué)習(xí)模仿文同詩歌的痕跡是非常明顯的。此時此刻,蘇軾更加懷念好友、恩師文同,后悔自己當(dāng)初沒有聽取他的諄諄教誨,以至于現(xiàn)在惹禍上身。

蘇軾這首《吳江岸》的詩眼在“銷鑠”二字。這二字正是詞語“銷金鑠骨”的縮寫,形容誹謗的言論害人之烈足以殺人于無形。蘇軾明白自己是被那些維護新法的小人所污蔑、陷害。他們的讒言就如同耳邊紛亂嘈雜的蟬聲、鳥聲。那些小人將惡毒的誣陷、詛咒化為無數(shù)利劍刺向自己,使自己的滿腔熱情頓時消磨殆盡。這分明就像漢代鄒陽的《獄中上書自明》所言“眾口鑠金,積毀銷骨”。

據(jù)《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記載,西漢時期,臨淄(今山東淄博)人鄒陽因為正直敢言,遭人嫉恨。一些人紛紛向梁孝王進讒言,誣陷他。于是,梁孝王震怒,將鄒陽打入死牢。鄒陽在獄中上書《獄中上書自明》,向梁孝王表明忠心,為自己辯護。梁孝王看完鄒陽的書信深受感動,就釋放了鄒陽,重新信任他,并委以重任。

蘇軾被抓入御史臺牢房之后,經(jīng)受不住輪番審訊、凌辱,沒過多久就承認(rèn)了自己的罪名。然而,神宗皇帝卻并不滿意蘇軾的招供。他認(rèn)為蘇軾定然還有隱瞞,下令必須徹底查出所有涉案人員。蘇軾又被御史臺通宵達旦地進行審問、侮辱。他不得不交代、指認(rèn)和自己一起諷刺反對新法有關(guān)的親朋好友、師長門徒,牽連出的人員越來越多,直到神宗皇帝點頭才作罷。

最終,王詵、王鞏、蘇轍、張方平、黃庭堅、范鎮(zhèn)、司馬光等29人被追究、處罰,文同、歐陽修、張先等50多人被認(rèn)定為情節(jié)輕微,不予追究。文同因為病逝而躲過了“烏臺詩案”這場劫難,這又未嘗不是“不幸之中的萬幸”。

元豐二年(1079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蘇軾在御史臺被囚禁130天之后終于獲釋,并在兩個月后被貶官黃州(今湖北黃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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